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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活节后第一个礼拜日,按教规称之为多马周,或叫使徒多马。那日,教堂诵读福音书之复活的救世主出现在圣使徒面前。此刻其中,并无多马。众使徒告诉他发生的事,多马说:“我非看见他手上之钉痕、用指头探入那钉痕、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、我总不信。”(约翰福音,20:25)
一句人们常挂在嘴边之“我总不信”,使我们与复活之事相隔。有人敞开心扉和满怀喜乐地信了复活之事,另一些人却说:“我不信。我觉识不到此事,这与我生命逻辑不符。我不信,因我不可查验,且我亦无证据。”
何为信仰?使徒保罗回答此问,道: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、是未见之事的确据。”(希伯来书,11:1)
19世纪的俄国著名神学家,莫斯科的圣斐拉列特(1783-1867)如是说:“信仰乃对不见之事如可见之事般确信。期许与盼望者亦如真。”
信仰有别于知识。人类知识源于其经验和感官知觉。因此,可见事物,乃知识客体,而非信仰。可闻话语,也非信仰客体,但却是知识客体。信仰,乃是对我们肉身所不能感知之存在之确信。
圣者莫斯科的斐拉列特在其《教义》中指出,信仰始于智慧,尽管其属于内心。的确如此,信仰有可能基于逻辑思维。譬如,我从逻辑学的角度,比较容易接受智慧始于宇宙存在。我无法相信,一个以和谐美丽为基础的世界,始于非智慧,某种永变的,可变简单为复杂,变无生命为有生命,变无智慧为有智慧的可改变自身的物质。我的逻辑排除世界此种起源的信仰。它在思考水平上实现。
人靠逻辑接近上帝的思想,自己发现上帝,然而此发现并非信仰。上帝的思想,产生于意识,它应促成灵魂转变,不仅应在智慧上,而且应在内心里根植人的灵魂。信仰乃灵魂之特殊状态。它属于人,属于人内心的内在精神生活。
宗教感存在于每个人里面,是神学公认的论点。宗教感就像音乐听觉,是人的固有天性。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感觉。宗教感在他里面被激活,其处于能动状态时,人则信,其处于无作为时——则不信。
甚至,即使一个人原则上否定宗教信仰,其里面的宗教感无论如何也不曾消失过。他只不过在这种状况下,自觉不自觉地为其塑造了某种替代信仰,创造了伪神和偶像,并膜拜之,信奉之,并几近宗教般地事奉之。过去,比如意识形态及其“光明未来”的理想,就是无数人的信仰目标。于是,如今生活中的例子不胜枚举,人们怀着几乎宗教般的激情,为自己灌输这样或那样的理想,要么政治的,要么国家的,抑或将金钱、物质和权力奉为偶像,劲头十足地贪权,贪物,抑或其他累累恶习。
现在提出至关重要的问题:为何有人信,有人不信呢?不信之人反复证明,他们“业所不授”。确实如此吗?
多年来,在无神论影响下,人们依赖知识,并且经常依赖自然科学成就,随意提出上帝的思想,甚至宗教信仰。他们预料,通过教育体系所广为宣传的科学成就,可以彻底将宗教感从人类生活中排挤出去。然而,不仅无神论义务教育不能战胜它,就连迫害也无济于事。因为有无信仰,既不取决于科学成就,亦与教育水平无关。上帝存在,是科学以外的问题。无法用科学证明或者反驳上帝存在。因为它是信仰客体。
在此应说明,人们或可发展其宗教情感和找到信仰力量的某些条件。让我们再以每个人或多或少均具备的音乐听力做类比。甚至就连传说的,即便他是“被熊踩了耳朵”也能在一定条件下,发展其音乐听觉和学习感受音乐之和谐。试想,有两位具有音乐天赋的人,其中一人主攻音乐,拓展其天赋;而另一人在铁匠铺干活,那儿不仅不能拓展音乐天赋,而且就连普通水准也难以保留。结果如何?完善音乐天赋者取得成就,铁匠铺里那人不可能成为音乐家。
所以,发展宗教情感有其精神道德条件。首先是人纯净的头脑、灵魂与心。“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”(马太福音,5:8)——上帝的话如是说。叙利亚成德者伊萨克(7世纪)写道:“信仰乃需纯净与简单的思想方式。”上帝的智慧概不进入不洁之头脑及为罪孽玷污之心灵,光明与黑暗从不混淆,纯洁与肮脏亦然。鲜明的道德情感,即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遵循真理而生活,是认主之必然条件。如若我们生活于谎言与污浊之中,则永不能见主,自心也不得感受他,自我之智慧不可企及他。
读福音书,我们始知多马不信。然而多马在主复活之日获得信仰。所以我们应祈求上帝帮助,活在其真理之中:勿作孽,不骗人,不将自己之乐建筑于他人的不幸,不再添恶于本已堕落的社会。
我们将祈祷主,使所犯罪孽勿伤害于我们与生俱来的宗教情感,使得信念在我里面永驻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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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越

孙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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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俄作家、俄罗斯文学翻译家。博客所有文字皆系原创,版权所有,如欲刊载,敬请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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